为了 夯实我市书法作者传统功夫,展示宜宾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宜宾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拟于2017年6月举办“宜宾市第三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者年龄要求:
年满18岁以上的宜宾公民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书体不限,一律竖幅,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三、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四、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五、退稿、退件说明
本次展览,无论入展、未入展,一律不退稿。有特别需要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按照每件作品退稿费人民币30元交费。凡在投稿时未交纳退稿费的,不予退稿。
六、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七、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使用流行的仿古底色印刷宣纸。
八、展览
展览定于2017年6月下旬在阳翰笙文学艺术研究院举行,届时将展出12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凡造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九、截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5月3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临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宜宾市气象局办公室 邮编:644000
联系人:张家兴 电话:137 0099 9595
十一、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宜宾市书法家协会。
宜宾市书法家协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