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是浙江的母亲河,千百年来她奔流不息,滋养两岸人民。江干区,杭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杭州从“西湖时代”迈向“钱塘江时代”的标志性城区。去年9月,在杭州市江干区举行的B20杭州峰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宋词“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希望以杭州为新起点,引领世界经济的航船,从钱塘江畔再次扬帆启航,驶向更加广阔的大海。为大力弘扬“大气开放、勇立潮头”的钱塘江精神内涵,打响钱塘江文化品牌,推动中国书法事业健康发展,特举办首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书法大赛。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西泠印社、中共江干区委、江干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江干区委宣传部、江干区文广新局
二、组织机构
首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书法大赛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览的具体事宜。
三、征稿要求
1、内容:以描写钱塘江和钱江潮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的内容为主。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尤其欢迎书法家本人创作有关钱塘江文化的诗词歌赋。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度180cm,宽度97cm)为宜,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不收刻字作品。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种书体限投稿1幅,总数不超过2幅。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首届“弄潮杯” 钱塘江全国书法大赛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费用: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6、书写材料: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7、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 鼓励书写完整作品,提倡书写性;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归承办单位所有,并视同意授权本次活动举办单位及活动媒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
四、评审
1、聘请国内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评审工作初步定于2017年8月在杭州市江干区举行,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20件(含20件入围获奖作品)。第二阶段评奖,所有入围获奖作品的候选作者需进行现场命题创作,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20件(凡接到获奖入围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到场参加者将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拟于2017年9月下旬在杭州市举行,展出入展及获奖作品120件。本展开幕式后出版《首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书法大赛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奖项及奖金设置:获奖作者20名,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7名,每名奖金20000元;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10000元;入展100件,每件收藏费2000元;以上均为税前。
3、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单位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7月2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458号江干区文化中心内首届“弄潮杯” 钱塘江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办公室,邮编:310020
收件联系人:沈春妮 于静文
电话:0571-86753381
手机:13867121356
九、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458号江干区文化中心内首届“弄潮杯”钱塘江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办公室,邮编:310020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