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人社部、文旅部2020年印发的《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中国文联《关于开展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经与四川省人社厅、文旅厅充分沟通,四川省文联下一步将正式单独开展新文艺群体部分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四川省文联近期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新文艺群体艺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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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意事项↓↓↓
一、信息获取路径
1.两个信息系统
(1)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系统
https://wlzc.tsichuan.com/
(2)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2.省文联咨询电话:028-86782339
3.各市(州)文联、区文联在相关官网上转发通知,并公布本单位具体咨询电话。
二、职称评审政策
1.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艺术、旅游工程、图书资料、文化旅游经济、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BW〔2024〕209号),详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系统“通知公告”栏。
2.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各专业职称申报基本条件,详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系统“政策法规”栏。
3.职称政策问题解答,详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系统“问题解答”栏。
4.职称评审答辩、公示等事项,详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系统“通知公告”栏。
三、职称申报渠道
1.省文化和旅游厅业务主管的省级社会组织所属人员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考核推荐、报送。
2.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各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为主渠道,也可由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3.民办高校人员按照教育厅、人社厅《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川教〔2017〕64号)文件规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也可开具委托评审函,委托文旅厅评审,但评审结果由高校自行运用(例如制证书)。
4.公办高校编外人员按照公办高校在编人员申报渠道申报,即委托评审。
四、创建业绩档案
详见省文旅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
五、职称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详见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艺术、旅游工程、图书资料、文化旅游经济、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BW〔2024〕209号)。
六、账号注册注意事项
请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及相关单位提醒省级新文艺群体在省人社厅系统进行个人申报时,选择推荐单位为: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文艺群体);市(州)文联注册账号时,选择职称上级单位为当地人社部门。